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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丘县公安查处一起部督销售假药案

    信息发布者:王秋莲
    2019-01-20 08:27:21   转载



    黄河新闻网大同频道讯(记者 赵欣) 近日,大同市灵丘县公安局食药侦大队根据公安部下达的核查线索,依法查处一起部督销售假药案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名。

    据了解,2017年11月7日,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在侦办曹某军等人经营的河南省焦作市仙鹤怀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口佳宝”假药案件中,经梳理研判,犯罪线索涉及广东、四川、河南、山西等全国二十余省,涉案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今年3月份,该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10月18日,灵丘县公安局接到公安部下达的生产销售“口佳宝”假药核查线索,灵丘籍人员范某元涉嫌销售“口佳宝”假药。对此,灵丘县公安局党委十分重视,为了彻查全案,最大限度消除假药的现实危害,灵丘县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禄立即指派食药侦大队民警成立核查小组,对该线索进行全面调查取证。经过十多天的缜密侦查、架网布控,10月29日,办案民警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范某元及其妻子李某梅,并在其经营的药店内查获尚未售出的“口佳宝”假药70余盒。




    经查,犯罪嫌疑人范某元、李某梅在明知“口佳宝”药品可能是假药的情况下,分三次向河南省焦作市仙鹤怀药有限公司经销商购买“口佳宝”假药900余盒,并出售给大量顾客,从中获取不法利益7000多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范某元、李某梅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和侦办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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